轉知臺中市教育局辦理110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-110學年度第1學期場館體驗計畫案

發佈者 : 曾輔導主任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110學年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,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,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,爰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 補助內容: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,總金額上限新臺幣(以下同)2萬元整,教育部經費補助核定總額85%,補助額度每校最高以1萬7,000元為限(2萬元*85%=1萬7,000元),其餘15%由學校預算支應。
四、 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 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(星期五)前。
(二) 請依申請期程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,將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正本(需核章)逕送大里區內新國民小學,並將電子檔E-mail至dramatist83@mail.nhps.tc.edu.tw,再以電話聯繫承辦人訓育組盧郁彣組長確認,連絡電話:04-24852863分機726。依申請表送達時間為補助順序,並以108-109學年度未獲補助學校為優先。
(三) 本局將另行召開審查會議後公告補助學校名單。
五、 檢附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-110學年度第1學期場館體驗計畫」(草案)1份。
六、 相關防疫措施請依據教育部所定「高級中等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指引QA」及本局110年9月11日中市教小字第1100070530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