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1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,鼓勵教師參加遴選。

發佈者 : 洪專任教師
轉知:111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,鼓勵教師參加遴選。
(一)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:除函送各校外,並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tc.edu.tw/)/科室業務/特殊教育科/表單下載/臺中市111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遴選簡章。

(二) 報名方式:請備妥下列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」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),報名表另以WORD檔寄送承辦人信箱(D0312005@taichung.gov.tw)。

(三) 繳交表件:報名表1份、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、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粘貼遴選報名表。

(四) 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(星期四)止。

(五) 輔導員遴選程序:

1、 推薦:分為本局推薦、學校推薦及自我推薦。

2、 初審:本局接受推薦後進行書面審查,凡符合輔導員資格條件者,即得進入複審。

3、 複審:由各組依其專業所需訂定進行方式,錄取名單公布於教育局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