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下稱社家署)更新未成年子女遭父母(或親屬)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及相關通報表。

發佈者 : 洪專任教師
轉知: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下稱社家署)更新未成年子女遭父母(或親屬)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及相關通報表。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8947號函辦理。
二、 查社家署委託辦理111年度「兒童及少年遭親屬擅帶離家書曾案件處理專案計畫」因場所搬遷,更新服務資訊如下:
(一) 地址:404641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(B棟)。
(二) 聯繫電話:(04)2202-5399分機5。
(三) 傳真電話:(04)2202-5355。
(四) E-mail:goodbye@cwlf.org.tw。
三、 旨揭流程及表件已掛載於社家署全球資訊網(首頁/主題專區/家庭支持/未成年子女遭父母(或親屬)擅帶離家失蹤案件服務專區,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350),請逕行瀏覽或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