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者 :
洪專任教師
轉知:特殊教育教師教學技能及專業素養,鼓勵教師組成特殊教育專業社群。
(一) 申請對象:
1、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特殊教育學校)各類特殊教育班教師及融合(普通)教育教師。
2、 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及融合教育教師。
(二) 社群組成:
1、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校內設有2班(含)以上之各類特殊教育班級者(包含高中設有2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者,含資優類與身障類),需申請或至少參加本局所補助之一個社群(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)。
2、 專業社群每組以4人以上(含4人)為原則,並推薦1位教師擔任召集人,成員不限於同一學校。
3、 鼓勵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及普通教育教師共同參與,並優先補助延續性或重點發展社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