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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臺中市轄內高級中等學校延長暫停實體課,改為遠距教學期間相關配套措施

發佈者 : 曾輔導主任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局111年6月16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50233、11100502331號(諒達)續辦。
二、 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長暫停實體課,改為遠距教學期間,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,或學生(學童)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,學校不得拒絕,仍應安排人力,提供學生到校學習、照顧及用餐服務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三、 另教師應確實按表授課,定期評量採多元評量方式辦理,倘經評估需辦理實體定期評量,應妥向親師生說明,務必落實防疫相關措施,並檢附防疫計畫書(包含防疫試場規劃及未能參加考試學生之處置方式)函報本局知悉。
四、 若學生因本人或同住家人確診,致無法參加實體定期評量,應比照全國性考試建立補考機制,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1747號函規定,其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,不得因故給予差別分數;其餘因故無法到校參加考試者,則依各校既有規定辦理。
五、 相關諮詢電話:
(一) 高中職教育事務請洽:04-22289111廖股長分機54103或黃小姐分機54112。
(二) 國中教育事務:04-22289111張股長分機54204或陳課督分機54216。
(三) 國小教育事務:04-22289111黃課督分機5430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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