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2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工作。
發佈者 :
洪專任教師
(一) 申請對象:欲入學本市國民小學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1、 111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: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,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2、 112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: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(二) 申請期間與方式:
1、 申請期間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9月30日(星期五)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。
(3) 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2年6月15日(星期四)前。
2、 申請方式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,併同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及戶籍資料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請家長自行下載、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導室填寫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,檢附醫療佐證資料及戶籍資料,逕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3) 寄送(達)地址: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東區樂業國小內,地址: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)。
(一) 申請對象:欲入學本市國民小學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1、 111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: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,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2、 112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: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(二) 申請期間與方式:
1、 申請期間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9月30日(星期五)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。
(3) 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2年6月15日(星期四)前。
2、 申請方式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,併同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及戶籍資料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請家長自行下載、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導室填寫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,檢附醫療佐證資料及戶籍資料,逕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3) 寄送(達)地址: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東區樂業國小內,地址: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)。
1、 111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: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,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2、 112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: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(二) 申請期間與方式:
1、 申請期間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9月30日(星期五)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。
(3) 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2年6月15日(星期四)前。
2、 申請方式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,併同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及戶籍資料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請家長自行下載、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導室填寫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,檢附醫療佐證資料及戶籍資料,逕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3) 寄送(達)地址: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東區樂業國小內,地址: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)。
(一) 申請對象:欲入學本市國民小學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1、 111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: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,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2、 112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: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(二) 申請期間與方式:
1、 申請期間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9月30日(星期五)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111年9月15日(星期四)至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。
(3) 111年11月25日(星期五)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2年6月15日(星期四)前。
2、 申請方式: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,併同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及戶籍資料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請家長自行下載、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導室填寫「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評估家長報名表」,檢附醫療佐證資料及戶籍資料,逕寄(送) (掃描)至本市「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。
(3) 寄送(達)地址: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東區樂業國小內,地址: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