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~(109)年度公費流感疫苗10月5日起開打,符合公費接種對象請儘速至流感疫苗合約院所接種,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
(109)年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公費流感疫苗實施對象:
(一)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『103年9月2日以後出
生』。
(二)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1至3年級學生(校園集中
接種),境外臺校(8間)及自學學生需持有接種單。
(三)50歲以上成人『民國59年次(含)以前出生者』。
(四)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>=30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
病患者。
(五)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
(六)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(含社區公共托育
家園)。
(七)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。
(八)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。
(九)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。
(一)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『103年9月2日以後出
生』。
(二)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1至3年級學生(校園集中
接種),境外臺校(8間)及自學學生需持有接種單。
(三)50歲以上成人『民國59年次(含)以前出生者』。
(四)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>=30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
病患者。
(五)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
(六)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(含社區公共托育
家園)。
(七)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。
(八)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。
(九)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