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2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1份。
發佈者 :
洪專任教師
轉知:112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1份。
報名方式、期限及遴選程序說明如下:
(一)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:除函送各校外,並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tc.edu.tw/)/科室業務/特殊教育科/表單下載/臺中市112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遴選簡章。
(二) 報名方式:請備妥下列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」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,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),報名表另以WORD檔寄送承辦人信箱(D0312005@taichung.gov.tw)。
(三) 繳交表件:報名表1份、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、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粘貼遴選報名表。
(四) 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(星期五)止。
(五) 輔導員遴選程序:
1、 推薦:分為本局推薦、學校推薦及自我推薦。
2、 初審:本局接受推薦後進行書面審查,凡符合輔導員資格條件者,即得進入複審。
3、 複審:由各組依其專業所需訂定進行方式,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。
報名方式、期限及遴選程序說明如下:
(一)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:除函送各校外,並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tc.edu.tw/)/科室業務/特殊教育科/表單下載/臺中市112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遴選簡章。
(二) 報名方式:請備妥下列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」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,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),報名表另以WORD檔寄送承辦人信箱(D0312005@taichung.gov.tw)。
(三) 繳交表件:報名表1份、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、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粘貼遴選報名表。
(四) 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(星期五)止。
(五) 輔導員遴選程序:
1、 推薦:分為本局推薦、學校推薦及自我推薦。
2、 初審:本局接受推薦後進行書面審查,凡符合輔導員資格條件者,即得進入複審。
3、 複審:由各組依其專業所需訂定進行方式,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