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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112年(2023年)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說明表

發佈者 : 曾輔導主任
說明:
一、 依據僑務委員會(以下稱僑委會)112年5月16日僑生研字第1120501121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,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機會,促進海內外青年及國內學生交流,讓海外青年透過英語教學服務,增進對臺灣的認識及對優質文化的認同,以激發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興趣,僑委會與教育部、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辦理旨揭服務營,深獲各界好評,相關期程臚列如下:
(一) 教育訓練時間:112年7月9日(星期日)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(星期五)。
(二)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:112年7月15日(星期六)至7月28日(星期五)。
三、 茲因疫後海外僑青參與熱烈,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再次開放辦理徵件作業,鼓勵各校踴躍申請辦理旨揭服務營,俾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興趣,及提供各校英語資源,強化學子雙語核心素養能力。
四、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2年5月23日(星期二)前將申請暨初審意見、勘查紀錄表、112(2023)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、計畫書、經費申請表(核章版)等資料1式3份(如附件)及經費彙整表1份,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劉芹樺課程督學,另併同將相關電子檔(Word檔)寄至stella2010@tc.edu.tw信箱,俾辦理後續審查事宜。
五、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,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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