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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重申辦理各項活動應遵循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(ICERD)」意旨,禁止一切形式之種族歧視

發佈者 : 曾輔導主任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2810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持續運用學校各式集會,持續強化教職員工生辦理各項活動禁止一切形式之種族歧視,防制校園霸凌及法治教育宣導作為,以正向管教方式及諮商輔導措施,啟發學生正義感、榮譽心、相互幫助、關懷照顧之品德及同理心。
三、 學校教育人員應主動關懷、覺察及評估學生間人際互動情形,以消弭霸凌行為之產生,形塑溫馨尊重、同理接納、互助共好的友善校園環境。
四、 請依照行政院109年5月8日核定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(ICERD)推動計畫」,邀請學者專家或種子師資人員舉辦講習會及各種宣導,正確傳遞原住民族群文化價值,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理念,避免肇生種族歧視衍生霸凌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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