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訂定「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對民間團體、傳播媒體及學校補 (捐)助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發佈者 :
蘇體衛組長
轉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訂定「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對民間團體、傳播媒體及學校補 (捐)助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4月23日中市環廢字第1130045261號函辦理。
說明: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4月23日中市環廢字第1130045261號函辦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