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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3年 E-game 網路競賽歡迎小朋友上網闖關抽獎

發佈者 : 莊資訊組長

一、 參加對象及組別:

(一)參加對象:各縣(市)政府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

(二)競賽組別:國中組、國小組

二、 競賽時間:113年10月3日起至11月28日止,每日7時至23時。

三、 競賽網址:https://www.egame.kh.edu.tw

四、 競賽項目及規則:參賽者於競賽期間需以教育雲端帳號登入,闖關通過 獎勵門檻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以其他方式登入者不列入參賽對象。

五、 獎勵辦法:

(一)參加獎:於競賽期間,任兩座島嶼共獲得5顆星星(需獲得新的星星, 不含打寇島C++關卡)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, 每個縣市各抽出120名。

(二)特別獎:於競賽期間,在達客武館中挑戰任一座武館成功,即可列入 抽獎名單,國中組全國共抽出200名及國小組全國共抽出300名(限參 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
(三)打寇獎:獲得「遺落的Scratch 書頁」的徽章(打寇島90關),即可列 入抽獎名單,國中組全國共抽出200名及國小組全國共抽出300名(限 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
(四)工程獎:獲得「島嶼副工程師」的徽章(打寇島120關),即可列入抽 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1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,獎品為任天堂遊戲主 機 Switch含健身環。

(五)智慧獎:於競賽期間,在智慧島中獲得48顆星星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 國共抽出5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
(六)艾格爾獎:於競賽期間,在智慧島中獲得84顆星星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 全國共抽出1名,獎品為任天堂遊戲主機 Switch含健身環(限參加本次競賽 之縣市) 。

(七)冒險獎:於競賽期間,在派森試煉的冒險歷程中,獲得30顆星,即可列入 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5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
(八)試煉獎:於競賽期間,在派森試煉中獲得500點經驗值,即可列入抽獎名 單,全國共抽出8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
(九)派森獎:於競賽期間,在派森試煉的自學模式中,通過150題(需不同的題 目)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3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,獎品 為任天堂遊戲主機 Switch含健身環。

六、 公布及頒獎:

(一)參加獎由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抽獎公布,其餘獎項由高雄市政府 教育局抽獎並公布於本競賽網頁,另發函至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。

(二)獎品由主辦單位寄至各縣(市)教育局(處)轉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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