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其公假登記、事後補休及課務處理方式
發佈者 :
陳人事主任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10月14日府授教人字第1150357404號函辦理。
二、按115年地方選舉及公民投票訂於115年11月28日(星期六)舉行,旨案相關處理方式,茲逐項分述如下:
(一) 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並參加講習者:
1、 參加平日場次:准予公假登記,課務自理。
2、 參加例假日場次:依實際講習時間覈實核予補休,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,課務自理。
(二) 擔任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點領選票者:准予公假登記【115年11月27日(星期五)上午】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。基於校內差勤管理,申請公假請檢附區公所來函或相關佐證文件。
(三)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並佈置場地者:准予公假登記【115年11月27日(星期五)下午】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。基於校內差勤管理,申請公假請檢附區公所來函或相關佐證文件。
(四)教師擔任投開票日【115年11月28日】之投開票所工作者:於事後補假2日之課務,以半日為單位,由學校處理並支付課務代理費,所需經費由各校人事費項下勻支,並應於2年內補休完畢。
二、按115年地方選舉及公民投票訂於115年11月28日(星期六)舉行,旨案相關處理方式,茲逐項分述如下:
(一) 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並參加講習者:
1、 參加平日場次:准予公假登記,課務自理。
2、 參加例假日場次:依實際講習時間覈實核予補休,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,課務自理。
(二) 擔任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點領選票者:准予公假登記【115年11月27日(星期五)上午】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。基於校內差勤管理,申請公假請檢附區公所來函或相關佐證文件。
(三)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並佈置場地者:准予公假登記【115年11月27日(星期五)下午】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。基於校內差勤管理,申請公假請檢附區公所來函或相關佐證文件。
(四)教師擔任投開票日【115年11月28日】之投開票所工作者:於事後補假2日之課務,以半日為單位,由學校處理並支付課務代理費,所需經費由各校人事費項下勻支,並應於2年內補休完畢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