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衛福部國民健康署「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」及「學校單位轉介未滿20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作業事項」,請查照。

發佈者 : 蘇體衛組長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34625號函辦理。
二、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戒菸專線服務,已就青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,如學校有轉介未滿20歲違規吸菸學生接受戒菸教育相關需求,請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請。
三、 另學校申請所需「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」及轉介資料電子檔,請逕至該署「健康九九網站」菸害防制館/戒菸服務/免費戒菸專線頁面下載運用(網址:https://gov.tw/h9V)。
四、 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之詳細事宜,請逕洽彰化基督教醫院業務窗口:李小姐或曾小姐,電話(04)723-8595,分機8510。
瀏覽數: